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决定表扬一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集体研究,确定了拟推荐对象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传真):0915—8122620
电子邮箱:53478435@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附件:1.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2.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4名)
安康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2个)
汉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汉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附件2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4名)
吴大鹏 安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明洲 白河县司法局茅坪司法所所长
李 非 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司法助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