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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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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决定表扬一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集体研究,确定了拟推荐对象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412日至20244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传真):09158122620

电子邮箱:53478435@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附件:1.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2.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4名)


安康市司法局

2024年412



附件1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2个)


汉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汉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附件2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4名)


吴大鹏  安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帆  平利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任明洲  白河县司法局茅坪司法所所长

    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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