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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司法局西河司法所:醉酒驾驶获缓刑 以身示教引共鸣

作者:明瑞珍 发布时间:2024-03-28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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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古时爱国之士、文人雅士无不与酒结缘,于是便有了曹操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无酒不成礼仪等等。朋友之间饮酒本是让人放松愉悦的美事,但推杯换盏后驾车结果却是违法或者犯罪,还会造成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2023年10月,李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因操作不当,与停放在道路右侧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民警现场勘察发现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鉴定达到醉驾标准,在本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为了积极赔偿对方取得谅解,李某卖掉了自己的爱车,20241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四个月。在西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李某某能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态度较为端正。近日,西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时,李某某说道,自己文化水平低,费了很大力气才考取到机动车驾驶证,就因一次贪杯,辛苦得来的驾驶证被吊销了,还判处罚金三千元,五年内都不能再次考取驾驶证,这几年都不能开车。酒后驾车危害的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论交警查不查酒驾,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首先需要我们自己来保护,好朋友一起聚会饮酒时,更是要互相提醒,酒后管住自己的手,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敬畏法律,珍爱生命。李某用自身血的教训道出了醉驾的危害,引起了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的共鸣。

西河司法所负责人点评时说到:“醉驾已入刑十余年,酒驾的危害大家都应该知道,酒后驾车和文化水平高低关系不大,主要是法治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像李某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依然屡见不鲜,只有不断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才能真正从根源上减少悲剧的发生”。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西河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民法典》,重点学习并解读,根据犯罪类型组织学习《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认罪服法意识。适时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谈自身犯罪的原因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相互交流,以身示教,有效的预防了再犯罪,增强了他们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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