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平利县司法局老县司法所:孩子抚养起纠纷 暖心调解护亲情

作者:黄娟 发布时间:2024-03-27 17:44
分享到:

近日,平利县老县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案件,寓情于法为双方当事人化解抚养纠纷,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月23日,一位50多岁的老人焦急地走进老县司法所,说孙女被人“抢”走了,工作人员感觉事态紧急,一边安抚她情绪一边了解事情经过。据了解,当事人邹某和成某于2017年结婚,2018年生育一女孩,婚后因男女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于2024320日协议离婚,协议约定5岁女儿由女方监护抚养。经过调查了解,男方前几天探视孩子时,说带小孩玩两天。但过去几天了,男方电话联系不上,报警后,男方声称要将小孩带去外地,且要求变更监护权。因暂无具体措施,女方现已外出务工,女孩平时由她负责接送上幼儿园,请求司法所帮助找回外孙女儿。

孩子的抚养问题并非小事,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立即入户找到男方,耐心细致地倾听男方的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所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男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要求通过正当途径变更女儿的监护权;另一方面,秉持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用温和的语言、细致的解释,通过积极引导、换位思考,理解双方的难处和苦衷,让男方逐渐放下了心中的执念和偏见。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男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325日将女儿归还给女方母亲。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