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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三个优化”推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03-1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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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泉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优化社会治理中基层基础、治理队伍、纠纷化解三项建设,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迈上新台阶。

优化基层基础强保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从人、财、物方面保障基层司法所建设,11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场所独立、外观统一、布局合理要求,业务用房总面积达1781㎡,司法所平均面积162㎡。将11个司法所划为3个党建片区成立片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形成党建引领、条块结合、责任明晰、力量充足、贯通一体的工作新局面。整合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单独设立办事大厅,实行窗口式接待,平台式办公,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办代办法律事项、处理法治事务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确保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

优化治理队伍勇担当。大力推行司法所所长列席各镇党政班子会议制度,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承担和参与各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参与和协调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统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部门法律专业人员,为164个村(社区)和100家重点企业派驻法律顾问。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256名,培养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135名,明确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等基层依法治理队伍由各司法所统筹管理使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协管帮扶等工作,切实打造了一支基层依法治理“生力军”。

优化纠纷化解保平安。严格实行矛盾纠纷“周排查、月研判、年考核”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及时会商化解机制,切实提升镇村调解组织纠纷化解成功率。围绕群众身边的邻里纠纷,劳动保障、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精准提供法治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实现服务精准化。发挥司法所片区党支部作用,实施“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一系列跨区域、跨领域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全县司法所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调处成功率99.25以上,无因调解不及时、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民转刑等案件发生,有力保障了基层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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