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司法局将2023年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到411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手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确保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石泉县司法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印发了《石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暂行办法》,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根据纠纷调解的难易复杂程度,将矛盾纠纷分为一般民事纠纷、疑难民事纠纷、重大民事纠纷、特大民事纠纷四个等次,分别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补贴。
本次以案定补评审严格按照各调委会申报-司法所初审-评审组评审-反馈-公示-兑现补贴的程序开展,评审由县司法局统筹、县人民调解协会配合,抽调专人组成评审组,对各司法所初审后的以案定补案件集中评审,实行一案一审,评审人员对每个案件的类别认定、补贴金额、存在问题等进行逐一审核。评审完成后,县司法局将案件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镇、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委会根据各调解员参与调解情况自行确定每个调解员的补贴金额,并在辖区公示,公示完成后,由县司法局将以案定补资金发放给人民调解员个人。
2023年度共收到各调委会申报以案定补案件2086件,经审核参与补贴案件2054件,其中:口头协议1241件、一般民事纠纷776件、疑难民事纠纷34件、重大民事纠纷3件,共补贴17.6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