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坚持治本安全观与底线安全观相结合,在保障社区矫正法定性、严肃性的同时做实做细教育帮扶,使社区矫正工作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为维护石泉平安稳定奠定基础。
监督管理有力度。坚持分类管理和个性矫正相结合。该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再犯罪风险、矫正期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分类管理坚持矫正类别与矫正阶段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现实表现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在矫正措施和方法上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考核奖惩等情况对管理类别进行适时调整。
宣传教育有深度。坚持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相结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红色基地、观看爱国影片、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和学习载体,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知识储备。开展社区矫正“行善养德”活动,共组建9个志愿服务队,参与城市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新民风建设等志愿服务,志愿参与公益活动233人次。
跟踪帮扶有温度。坚持实地走访和困难帮扶相结合。实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对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予以救助,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舒缓心理压力,引导释放负面情绪。按照个人意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精心安排技能培训内容,推荐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共开展心理疏导35人次,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7人、协助解决低保2人、技能培训人24人,指导就业41人,提供法律咨询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