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岚皋县司法局城关镇司法所:四项举措抓管控 同步化解保稳定

作者:李非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1
分享到:

为扎实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及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推行四项举措,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对重点人群管控力度,切实筑牢辖区内安全稳定防线。

排查“有力”,全面夯实基础。一是进行全面走访排查,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组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走访排查,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及时上报并力求同步化解;二是注重重点人员排查,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全面的走访摸排,并落实逐一走访、逐一记录,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处置迅速。

化解“有效”,妥善处理问题。一是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细化、深入研判分析。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组织法律明白人依托“无忧调解超市”,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防止矛盾纠纷越积越深,产生不良后果;二是对排查出存在情感有矛盾、经济有纠纷、就业无门路、家庭遇变故、身体有重病、生活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生活救助和心理辅导,力争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实际困难。

回访“有序”,确保案结事了。一是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整理汇总,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掌握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确保案结事了无隐患,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复发、反弹;二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帮教、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协调解决困难后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做到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行踪轨迹清、现实表现清、思想动态清。

宣传“有道”,强化法治理念。一是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法理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帮助树立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提醒其自觉学法守法,切实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为融入社会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