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受援群众龚大爷赠送的一面锦旗,大家一起高兴地合了影,感慨烦恼终于烟消云散。
说起这件“烦心事”,还要追溯至2022年8月底。
原来,龚大爷于2022年8月31日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肇事者负全责,可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赔偿问题,无奈之下,龚大爷于2023年2月来到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因龚大爷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龚大爷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当天便受理了龚大爷的这起交通事故案,并指派旬阳市太极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许谨为其代理。
许谨接受指派后,立即联系约见龚大爷,向其详细了解案情,明确办案思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在五日内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等提交法院。在准备资料过程中,许谨发现,尽管龚大爷是老年人,但平时在老家以种地为生,不能视为丧失劳动能力,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应当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法院支持了许谨的主张,认定保险公司应向龚大爷支付误工费,同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龚大爷各项经济损失。
几经波折,保险公司按期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这才发生了开始的一幕……
近年来,旬阳法律援助中心以老年人权益保障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主动倾听民生民意,解决困难群众诉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律援助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