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心系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为民

作者:徐丽 发布时间:2024-01-09 14:16
分享到:

近日,受援人姚某将一面写有“心系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为民”的锦旗赠予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此案是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特殊之处在于受援人是一名视力残疾人,争议点在于受援人姚某与前妻生育的女儿抚养权归属问题。受援人姚某与前妻于2022年离婚,离婚调解书约定2023年7月31日前女儿由前妻抚养,2023年8月1日后由受援人抚养,但在2023年8月1日后,受援人前妻便起诉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为自己。一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受援人前妻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受援人前妻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因受援人是视力残疾人,唯一的孩子现又和前妻在一起生活,眼看孩子到了上学的时间,受援人的心情十分急迫。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立即指派了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当天便面见了受援人,了解案件事实,全面分析案情,后又积极收集了相关证据、起草文书、出庭参与案件审理,在开庭过程中,极力为受援人争取,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受援人的诉求,驳回了上诉,取得了胜诉的结果。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受援人对安康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砥砺前行的动力。今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紧紧围绕“法援惠民生”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程序,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