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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司法局仓上司法所: 坚持“五抓”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汪丽 发布时间:2024-01-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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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仓上司法所坚持“五抓”,推动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抓阵地建设,实现调解组织“标准化”。县司法局和仓上镇政府对仓上镇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与支持,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辖区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个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抓队伍建设,推动调解队伍“专业化”。充分发挥当地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各调委会着重从当地群众中选任有威望、有经验、懂法律、懂政策,为人公道正派的老党员、村“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乡贤能人等加入到调解队伍中来。目前,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70名,其中乡镇调解员8名、村(社区)调解员62名,实现了镇村(社区)调解员全覆盖。

抓业务培训,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仓上司法所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不仅开展集中培训,而且利用各村(社区)党员活动日、法治宣传讲座等契机,逐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文书质量,使调解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抓联调联动,助推三力联调“常态化”。坚持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加强与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村(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进“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道德三方力量,凝聚合力,及时高效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抓事后回访,推动调解回访“制度化”。人民调解协议的达成,并不是纠纷化解的终结,仓上司法所对所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事后由专人及时跟踪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防止纠纷再起,巩固调解成果。

2023年以来,仓上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真正为群众分忧解难,成功指导、参与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下一步,仓上司法所将继续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着力点,坚持从群众的法律诉求出发,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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