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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石梯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多元化解多发矛盾纠纷

作者:来宝艳 发布时间:2023-12-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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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梯司法所驻村于杨寇村,今年杨寇村发生6起地界纠纷,村级口头化解2起,司法所与镇村干部上门化解1起,8月份以来石梯司法所开展“三力联调”化解地界纠纷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3起。其中一起地界纠纷调解成功后,杨寇村三组村相邻两家村民李某某和赵某某也发生地界纠纷,称自己家林扒被同组村民李大某在修建的厕所时挖占其地势并搭建的铁皮棚,李某某和赵某某主张经济补偿未果赵某某将李大某铁皮棚砸坏。李大某向派出所报案,后经司法所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搭建铁皮棚的部分地界争议非常大,双方态度强硬,毫不让步,让协商一度陷入了困境。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经质证审查相互矛盾,争议纠纷处于承包水田地及林扒的交界处,无法明确做权属界定。

为了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宜,石梯司法所再次到现场查看现状及地貌,了解情况村组干部及村民再次调解,反反复复,镇主要领导、镇村干部查看现场不少于4次,面对面调解和单方调解不下于6次。经过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最终决定采用“背靠背”、“冷热”的调解方式,分别、单独向三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传达诉求,从中找到问题突破口。

石梯司法所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出发,根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民诉法》证据规则告知三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及利弊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劝导三当事人互谅互让,要宽宏大量,从长远利益和实际价值意义考虑,让人一步海阔天空现在作出让步,任何事情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就行。

经过长达三个多月不间断、多发参与、多种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疏导劝解工作,三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李某某和赵某某就林扒地块多给李大某多让一些,李大某给与补偿,赵某某砸坏李大某铁皮棚作价赔偿并就不法行为向对方赔礼道歉。协议签订并当场履行后,司法所及村主任又前往争议现场,按协议约定在当事人指认同意下丈量尺寸,确定界址栽界桩,拍照留痕固定土地界畔纠纷,自此一个梗阻在三方当事人的心结终于彻底化解,当事人都握手言和。

邻里纠纷无小事,地界、邻里纠纷问题是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中最常见、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面对态度强硬的当事人时,我们要用心用情,灵活方法、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必要时运用行政力量,在合情合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依法自愿签订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培植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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