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镇坪县五项举措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作者:孙秒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1
分享到:

安康市镇坪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制度能力建设,努力开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

健全制度抓长效。印发了《镇坪县人民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流程及工作要求。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凡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强化培训抓提升。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镇坪县组织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会,培训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促使参会单位细化工作流程,严守法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程序。

信息化管理抓规范。积极运用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将目前现存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并定期更新录入,通过系统智能判定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合法性审核、报备等各环节的合规性,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信息化进程。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根据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及时公布、调整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权威性、全面性、系统性。

动态清理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和清理目标,实行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23以来,镇坪县共开展了3次专题清理和1次全面清理。

定期提醒抓时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定期提醒制度。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并提醒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或牵头部门,如需要继续实施的,要求起草单位按照制定程序,重新制定,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