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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儿的“法律明白人”赵妮妮

作者:谭兆平 发布时间:2023-12-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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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曾家镇琉璃村副主任、“法律明白人”赵妮妮是镇坪县325名“法律明白人”中的普通一员,她通过为群众普法、化解矛盾,让法治之光普照到家家户户。

当好群众调解员,办好群众关心事。

“作为村上‘法律明白人’,做事一定要出于公心。”这是她的口头语。为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在她的牵头下,琉璃村组建了一支普法志愿服务队伍,遇到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时,她便率先带领普法志愿者前往开展工作。

三组两户村民因下水道漏水致使墙体浸泡问题发生矛盾,多次发生言语争吵,她就三番五次分别到两家做工作,讲清法律责任、讲明邻里关系,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两家人最终达成和解。

五组村民到村反映某企业未经本人同意占用其林地进行临时工程建设,扬言若无法合理解决便阻工闹事,接到诉求后她主动上门与企业见面座谈,告知地界范围、沟通群众诉求,最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妥善调解。一直以来,这样的村民小纠纷、小矛盾,她都通过“法与情”相结合的矛盾调处方法,及时将其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法庭+特邀调解,构建普法新格局。

琉璃村作为集镇中心村,人口多、矛盾多,涉法涉诉案件也层出不穷。为提高庭审效率,进一步做实庭前调解结果转化,她受邀成为曾家法庭的特邀调解员。每遇需要特邀调解员参与的庭前调解,她都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在调解现场,在法律工作人员为双方讲明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可能会出现的庭审后果的同时,她都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换位思考、真情帮助双方考量法律后果,用“群众”的语言,把难懂的法律条款口语化、简单化,让双方便于理解、易于接受,极大地增强了庭前调解的质效,也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双向融合提供了范本。

注重自身素养,培养群众法治观。

她常说:“为群众办事要有据可依,‘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不但要积极普及法律知识,也要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加深学习,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大家服务,真正帮助大家。” 一直以来,她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电视上的法治栏目和以案释法,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以便给出村民专业的意见。同时她还利用走村入户、院坝会等可用时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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