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白河县司法局卡子司法所:蓄力人民调解,助推诉源治理落地见效

作者:李盈盈 发布时间:2023-12-11 14:45
分享到:

11月24日,白河县司法局卡子司法所接到县人民法院的委派调解函,委派调解关于杨某某起诉周某某等52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房屋尾欠金额达329.1万元。经过4天的调解,已顺利签订人民调解协议11份,收回欠49.19万元,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这是自今年7月份以来,卡子司法所接受的第二份委派调解函,也是卡子司法所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推进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落地见效的有力证明。

一直以来,白河县司法局卡子司法所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与基层诉源治理相结合,主动谋划,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突出矛盾排查“前哨”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选聘和培养力度,通过法律解读、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传授调解技巧,定期在辖区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查,做好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在矛盾预警、风险预测、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前哨”作用,推动纠纷隐患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

发挥人民调解“利民”优势。在辖区通过法治宣讲、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以人民调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引导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在具体纠纷案件的调解中,注重发挥人民调解所具有的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低耗性等优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民调解的“利民”优势。

保障诉前调解“联动”成效。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整合调解资源,畅通同镇政府、法庭、派出所等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诉调、访调等对接工作,对移交、委托、受理的纠纷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实现有效化解,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