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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汉滨区司法局五里司法所“宪法宣传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作者:严岩 发布时间:2023-12-0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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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宪法意识,促使他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12月4日上午,五里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知识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中,司法所干警朱小涛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介绍了宪法的地位与重要作用,带领社区矫正对象着重学习了宪法的历史沿革、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后的《宪法》重点解读,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司法所所长严岩,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平稳渡过矫正期。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对《宪法》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认识,切实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同时,引导他们认罪悔罪、积极矫正,树立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意识,在平时的生活中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矫正教育管理,端正矫正心态,以实际行动表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尽早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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