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2023年版)》,经审核研究,拟推荐石泉县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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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康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