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汉滨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治惠民利民职能作用,落实免予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的“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模式,确保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零等待”,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推进“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有效开展。
“一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申请事项属于本辖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辖区以外的人员,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一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实行简化程序,做到特事特办,当日即审查受理;对因情况特殊一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或者即将超过时效的,先行受理、后补交材料;实行法律援助初审权全部下放,提高受理速度。
“三快”: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十五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当日审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使农民工迅速与办案律师对接。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七个工作日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文书等结案材料。
为了更好地帮助农民工维权,汉滨区司法局强化“12348”热线功能,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与区法院、劳动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建立讨薪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与属地的信息沟通与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调委会建立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介入讨薪案件,稳控事态,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同时,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协助农民工做好申请强制执行,帮助农民工真正拿到赔偿款,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真正将主题教育学习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63件,涉及金额600余万元,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