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山庙司法所,立足安置帮教职责职能,妥善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帮教小组作用,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底数清、情况明。
“在人生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候,是你们一直鼓励我,对我关心备至,真的非常感谢,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出来后要怎么生活,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不给你们添麻烦。”杨某某激动地说。 2023年10月,太山庙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杨某某落实重点人员,在衔接工作过程中,了解到杨某某十五六岁辍学后混迹社会,多次犯罪被判刑,多年的监狱生活,杨某某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茫然,心情低落,为帮助杨某某顺利回归社会,太山庙司法所高度重视,定期与杨某某谈心谈话,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其自食其力,重拾信心,帮助杨某某办理零时救助,提供就业信息,最终杨某某在一家企业实现就业。
截至目前,太山庙司法所累计接收24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问题发生。先后为5名生活困难“两类人员”落实临时救助1.2万元,组织13名安置帮教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就业8人。围绕普法用法、互帮互助、广泛帮扶、共同提升、奉献社会找回自我、服务他人,回归社会,成为安置帮教主动回馈社会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