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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时期汉滨司法行政工作

作者:夏晶 发布时间:2023-11-0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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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社会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伴随工作职能的调整、社会分工的细化,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越来越庞杂,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力量,对于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有以下思考探索:

一、坚持政治铸魂,筑牢司法为民思想根基

牢牢把握“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指引,在铸就绝对忠诚品质上持续发力,始终坚定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汉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不断完整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意识形态阵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与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树立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首题必政治,议事先议政”,运用周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办好支部小讲堂、培训班、研讨班,多层次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上下功夫,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法赋能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在提升全民法律素养上持续发力。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建设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好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化“法律九进”“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载体,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积极探索普法新途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基本方略,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汉滨司法行政系统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神圣职责,主动应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切实提升安置帮教能力和水平;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上持续发力。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落实《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构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平台、“智慧矫正”中心等新型法律服务、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基础保障。积极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校一法治副校长、一企业一法治特派员、一重点项目一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队伍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普惠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培养,严格落实《陕西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大力实施妇女、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五个”专项维权行动,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汉滨建设的“红利”。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重大决策,在破解难题短板上持续发力,有效释放司法行政工作新活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司法行政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一是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化解行政风险。全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成立了内部法制审核机构,有专门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镇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的法律论证、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制定重大执法目录清单,对重大执法案件进行讨论决定,保障执法决定的合理性、合法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使部门从源头上化解风险隐患,促进行政质量和效能提升。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营造宽松有度的行政执法环境。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机制,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经与市级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我区清单,清单涉及事项总数共106项,为企业提供宽松有度的行政执法环境,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配合基层依法治理试点改革,推进《汉滨区镇(街道)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改革,按照“权限能委托、镇办能执法”原则,印发《镇级法定执法事项及驻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事项参考指导目录》和《区级部门委托镇级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参考指导目录》,强化镇(街道)与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部署和要求做好实践探索先行者。

三、坚持塑形赋能,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总体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持续发力,筑牢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总抓手,加强队伍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高质量开展“我的业务上讲堂”“周五学习日”活动,坚持“走出去学经验,带回来拓思路”理念,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到兄弟单位交流学习,促使干部不断解放思想、拓宽思路视野、提升能力素养。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机制,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急难险重的基层一线摔打磨炼,全面提升干部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运用能力。实施干部队伍提能工程,以“三亮三评三运用”考核机制为抓手,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创先争优新活力。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形象大提升”活动,提高调查研究和干事创业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忠诚可靠、法治素养深厚、创新研究领先、实战本领高强、纪律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这个关键,探索开展中心司法所试点工作。为破解基层司法干警人员短缺,推进司法所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均衡化、职能定位进一步清晰化、保障能力进一步专业化,制定《汉滨区中心司法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地域相邻的原则,将全区27个司法所划分为6大片区,在各片区每年确定1个轮值中心司法所,中心司法所定期组织辖区司法所干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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