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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饶峰:“四+”工作法 打造“法治乡村”

作者:涂璐 发布时间:2023-10-1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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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饶峰镇胜利村位于县城西北16公里处,总面积3.8平方公里,总人口568人。近年来,胜利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民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治理、专业+兼职、线上+线下、产业+就业”的思想,扎实推动乡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党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胜利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大力推进基层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培养担当有为的村“两委”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结合村域实际,将全村190户群众,由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分别包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邻里矛盾、治安隐患、群众需求等“急难愁盼”,建立矛盾纠纷“三色”管理机制,做实做细“三力联调”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坚持“专业+兼职”,打造过硬普法队伍。统筹司法、公安、法官、法律顾问和县镇派驻干部力量,建立“警官+法官+人民调解员+县镇干部”的专业骨干体系。同时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党员、网格员、老干部、乡贤能人的作用,组建了“村组干部+党员+网格员+老干部+乡贤”的兼职普法队伍。目前全村有人民调解员5名、法律顾问1名、法律明白人8名、网格员10名、13名党员干部、5名老干部、4个乡贤能人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员,常态化深入辖区农户院落,以“院坝会”“田坎会”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宣讲法律政策,当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实现群众有需求找得到、喊得应、办得了。

坚持“线上+线下”,厚植法治文化氛围。投资30余万元改造党群活动室,完善提升法治图书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集实时监测、声控广播、直播互动、信息定位数据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治理智慧平台,推动村域治理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依托旅游村优势,发挥“旅游+法治宣传”作用,建成国家级药品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在210国道沿线设置普法广告牌和宣传栏,在饶峰驿站建成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多次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打通了服务群众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坚持“产业+就业”,彰显治理工作成效。村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从群众增收致富夯实安全稳定防线,创新建立头雁工作室,发挥法律顾问在政策把关、法律咨询等方面作用,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打造国家AAA级景区饶峰驿站。土地资源实现流转经营,带动劳动力在本地稳定就业,村集体和村民入股分红,村民年收入大幅提高。得益于旅游业发展,周围农户开办民宿、农家乐等休闲配套产业,实现了“农民”向“老板”的转变。经济发展带动村域社会治安、乡风民俗、村容村貌明显好转,百姓安居乐业,基层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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