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旬阳市神河司法所联合多方力量合力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员通过巧打亲情牌,细说法理情,最终化解纠纷,赢得村民点赞。
申请人雷某、曹某年近八旬,育有两子一女,女儿远嫁外地,2001年分家时协议由长子照料母亲,次子照料父亲,两位老人近些年一直生活在次子家,但是近年来身体每况愈下,疾病缠身,各种医疗费支出更是让老人的生活压力骤增,亟需晚辈的赡养扶助。曹某因为赡养和住房问题时常与长子长媳争执不休。两位老人无奈之下找到司法所,请求长子尽到赡养义务。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村委会沟通后,联合镇村干部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调解此纠纷。
调解现场,调解员本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听取老人的诉求以及两兄弟对老人赡养一事的意见,长子认为:“父母有些偏心,早些年帮到小儿子多一些,在自己最困难时没有帮到过他们,而且父母有养老金,父亲有退役军人抚恤金,足够他们生活了”。调解员在了解他的“心结”后,从法律责任、养育之恩、手足之情等方面劝导。
经过人民调解员三个多小时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即两老人共同在集镇租房居住,两兄弟每人每月支付两老人赡养费,如老人生病住院,父亲由次子照料并支付医疗费,母亲由长子照料并支付医疗费。双方均并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妥善安排父母的生活,让老人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安度晚年。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双方的亲情也得到有效修复。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需尽义务。每一位子女都应遵照法律规定,赡养、善待自己的父母,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