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巩固提升“三力联调”工作成果。旬阳县在做好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裁决、信访、司法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通过积极探索,多方论证,深入调研,最终打通瓶颈,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旬阳县制定出台了《旬阳县加强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了周密部署。
《意见》对行政调解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解释,对行政调解工作范围和主体进行了具体界定,对工作运行体系进行了细化安排。同时,还规范建立了预防化解、社会参与、有机衔接等六项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意见》为了行政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进行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配备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相适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强化激励问责,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明确分值权重,完善奖励惩处机制。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调解工作,主动选择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全社会营造行政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据悉,下一步该县将制定出台行政调解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及操作规范,组建各级各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使行政调解工作落地生根,切实担负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