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继承问题,这个纠纷涉及这么多人,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近日,石泉县公证处联合司法所运用“党建+调解+公证”机制为村民李某顺利化解了一起涉及7人的财产继承纠纷,当事人激动地向司法所干部与公证员表达感谢。这既是石泉县司法局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的其中之一,也是该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矛盾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模式,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组合拳”,构建了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真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石泉落地生花。
调解+法律服务,让矛盾源头预防更有“温度”。围绕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持续优化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站式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纠纷、提供公证和法律援助帮办代办服务等,为全县164个村(社区)和100家企业选派村(居)和企业法律顾问,大力培育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创新开展“两说一访”活动,持续组织法律明白人及法律顾问等深入镇村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注重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
调解+多元对接,让纠纷多元化解更有“速度”。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规范成立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专职调解员专门调处化解公调对接中的疑难纠纷;以书记民情“三本账”为依托,对于群众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诉求坚持调解优先,方便快捷地解决信访问题,节约群众的纠纷处理成本;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县司法局与法院及相关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选优配齐人民调解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相互衔接、多方联动,促进治安、信访、诉讼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进一步减少诉讼数量、减轻群众负担,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调解+司法确认,让协议执行保障更有“力度”。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对于已经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根据双方当事人需要,由各司法所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进一步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更加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该局大力推行“党建+调解+公证”“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的明理释法作用,对于在公证及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对于调解不成引导诉讼的纠纷案件,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全方位的解纷服务真正将主动司法、民生司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