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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四员”作用 彰显法律服务惠民温度

作者:屈宏茹 发布时间:2023-09-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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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群众法治素养,石泉县司法局利用村(居)法律顾问贴近群众、直通基层的服务优势,结合法律援助宣传月、平安建设等活动契机,发动全县16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当好“情报员”“宣传员”“调解员”“服务员”,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当好“情报员”,走访入户听民声。村(居)法律顾问到村(社区)一方面通过向村(居)“两委”了解情况,全面开展法律体检,掌握村情民意,另一方面深入街巷社区、移民小区、村组农户、田间地头等群众生产生活的地方,开展“两说一访”,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遇到的法律问题,解读政策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切实走到群众中去倾听民声、了解民需、为民解惑。

当好“宣传员”,普法宣传启民智。村(居)法律顾问根据司法所收集反馈的村(居)民问题清单、需求清单以及走访入户发现的群众法律需求,利用村民大会、小组会、农民夜校、院坝会等形式,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以及民法典、法律援助、反诈等与群众息息相关法律知识,结合群众身边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法治故事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启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当好“调解员”,化解纠纷解民忧。在进村入户或者法治宣传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法律需求或者诉求,及时给与政策法律知识的宣传解读,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第一时间做好沟通解释及情绪疏导稳控工作,加强与镇村干部、民警等的联系,综合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依规、情理相融为群众解开心结、化解矛盾、排除忧愁,通过纠纷调解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当好“服务员”,帮办代办暖民心。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便民惠民服务政策,依托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不断拓宽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在接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后,及时一次性告知群众待办法律服务事项所需材料及流程,对不便或不能亲自办理的,根据情况代为申请、代写文书、代交材料等,让群众少跑路,在家门口就能申办法律服务事项,以“店小二”“服务员”的服务精神,让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温度。

今年以来,全县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累计走访入户150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设点宣传等集中法治宣传48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646件,帮办待办公证、法律援助事项148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工作理念和主动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的“三个司法”工作要求,提升了农村群众法治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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