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从参与实践、提升能力、典型示范、基础保障四个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干劲,充分调动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美好石泉”建设。
着力引导参与司法实践。积极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交通劝导、民主法治创建,以及为村(社区)重大决策、村集体经济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具体司法实践活动。同时,充分调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天然属性和天然优势,引导和动员他们收集社情民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采取拉家常、话冷暖、交心声、诉真情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着力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培训作为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专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强化培育措施、丰富培训载体,从县镇村三个层面分类制定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分别选点打造设立“法律讲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观摩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政策领悟运用水平,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着力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五老”人员、道德模范、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两代一委中推荐选任了一批既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也有着一定的专业行业优势的乡村“法律明白人”。石泉县通过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颁发证书和徽章、树立和表彰典型等方式,努力把乡村“法律明白人”推树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面旗帜,极大激发了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对于拉近党群干群距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引导作用。
着力予以制度机制保障。为从根本上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该县先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用制度机制上确保选育的乡村“法律明白人”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同时,该县在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培训工作经费,建立了“1个中心+6大基地+N个站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和司法实践基地,每年通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形式向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发放补助。同时该县还积极谋划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集中购买制度,为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群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让乡村“法律明白人”放心、安心参与法治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