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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司法所:把好“三关”选优配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作者:刘智华 发布时间:2023-09-1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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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后柳司法所将培育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作为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配齐配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把好“标准”关。结合《中共石泉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村民自荐或村“两委”推荐、公示、上报—司法所初审—镇党委复核,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程序,选出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在群众中拥有一定声望、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产业大户、乡贤作为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每个村(社区)均达到8人以上,全镇共选拔130名符合标准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成为群众身边政策法规“讲解”、化解矛盾“调解员”、社会治理“守护员”

把好“培训”关。镇村普法小分队和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村村行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用身边案例讲解《民法典》、土地、林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群,随时交流工作生活中碰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同步推送《法治石泉》公众号相关法治宣传知识,并定期组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法律知识测试。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培训2场次、专题讲座30场次,发放《民法典》书籍120本。全面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把好“素质”关。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日常送法下乡、纠纷矛盾排查化解、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安置帮教、平安建设、预防电信诈骗宣传等法治实践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历练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际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采取评选评优机制,增强岗位意识,调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2件、社区矫正教育帮扶8人、安置帮教35人、法治宣传30场次,发放宣传册、普法扇1000余份,1人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律明白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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