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王所长的调解,让我们之间的纠纷得到化解,现在终于不用再为这个事操心,我也能好好照顾家庭了。”家住老县镇太山庙村的村民柯女士再次对司法所调解员表达了感谢。近日,老县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意外受伤赔偿纠纷。
柯女士在孙某某的工厂从事电子加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柯女士突发意外导致牙齿摔落,治疗期间,孙某某支付了柯女士的治疗费及生活费,后柯女士在家休养,孙某某再未支付任何费用。柯女士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要求工厂依照工伤标准给予赔偿。工厂负责人后将相关资料递交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人社部门调查反馈,柯女士因突发癫痫导致摔伤,无法认定为工伤。柯女士便向工厂负责人孙某索要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遂申请司法所调解。
老县司法所所长王武昌在受理该起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工厂工人了解事发经过,理清争议焦点。通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单据等凭证,结合当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牙齿修复收费标准等,初步计算赔偿数额。调解过程中询问双方各自能接受的赔偿数额,然后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进行调解。在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引导双方作出合理决断。经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老县司法所将进一步履行好调解工作职责,按照实事求是、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相尊重的原则,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