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了,帮我维护了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客气,这些都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该做的,帮助大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四亩地镇村民肖某与四亩地司法所干部的一段对话。
2017年12月5日,肖某与陕西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罗卜峪高铁警务室保安,劳务工资按每月1750元支付。上岗后肖某工作勤恳,严格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直到2022年12月20日,该公司驻佛坪保安队长王某电话通知肖某在家待岗,此后再无消息,也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8月初,四亩地司法所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核实,着手处理,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森警大队驻村书记一道,积极帮助村民肖某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肖某遇到问题都会主动向司法所询问,司法所干部也耐心解答。在多方力量的帮助下,肖某与陕西铁安公司对簿公堂,在县劳动仲裁部门的主持下,肖某胜诉,获得经济补偿1.2万余元。
宁陕县司法局四亩地司法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紧盯群众需求,关注弱势群体,立足本职,积极化解各类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通基层化解争议“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