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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老县司法所:强基提能 向“枫”而行

作者:王武昌 李媛媛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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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老县司法所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实际,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普法、调解、矫正一体推进、协同发展,全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样板工程。

创新载体,让普法“活”起来。老县司法所将普法宣传由传统“填鸭式”转变为“互动式”。根据“八五”普法要求,老县司法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拓展普法宣传举措,把普法宣传融入日常业务,贯穿到每个工作环节,通过乡村“法律明白人”上门走访、发放征集表等“点单”方式,安排“接单”宣讲,开展“沉浸式”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宣讲会、座谈会、院落会21场次,发送法治宣传单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

三力联调,让调解“动”起来。老县司法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道德三方人员力量,大力推行“无忧调解超市”和“三力联调”机制,从法律层面辨是非、从政策层面释疑惑、从公序良俗上明得失,参与力量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利用三种互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力量,确保调解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着力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共治、和谐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以善养德,让矫正“暖”起来。“善矫者矫人心”为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最大程度发挥教育转化工作功能,老县司法所扎实开展“以善养德”化解心结活动,主动关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和思想变化,以“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队”为主体,开展社会关系修复、困难救助乃至就学就业协调指导等主题教育活动;以点亮心灯做社矫路上的“引心人”为主题,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取做好公民”活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良知善心,减少其心理防备和心理对抗,修正其人生观,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遵守监督管理到积极主动“暖”心接受矫治的转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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