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石泉县司法局后柳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五个一”活动,营造了普及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文学习,掌握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等内容,重点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决定和接收、解除和终止、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讲解。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理解与体会,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促使其认罪悔罪、诚心改造。
举办一次法律知识测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题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管理教育规定、享受的权利、应尽的法律义务、奖惩措施等。考试成绩予以公布,社区矫正对象分数均在98分以上,达到了以考促学的效果,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氛围。
开展一次集体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围绕后柳镇乡村振兴、旅游发展,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善养德”活动,对辖区主街道路沿线、公共区域、人行道、旅游街区两侧的卫生死角、杂草杂物、墙体“小广告”等垃圾等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交流一次改造心得体会。开展心得交流,谈切身体会、今后打算。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以来通过《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将社区矫正同监狱服刑进行对比,结合自身的日常表现,谈思想认识和感想。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后将继续端正态度,牢记自己的身份,珍惜矫正机会,认真接受教育,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努力实现自我价值,规范日常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进行一次矫正实地遍访。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工作地开展走访工作,准确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情况,与其家属、村委成员等进行交流谈话,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调社区矫正小组在矫正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具体职责,需要通过社会的多方力量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矫正环境,帮助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