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心理矫治相关要求,有效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近日,汉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按照《汉滨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律 爱祖国 塑新生”教育活动》要求,邀请到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汉滨区司法局早阳司法所干警程小丽为3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
活动前,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用心理测评管理系统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测评。活动中,根据每个人的测评结果,面对面地进行心理疏导,让社区矫正对象放松情绪,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工作以及心理存在的矛盾点等情况。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症状,从对心理健康的正确认识、对压力的及时排除以及心理调适的方法等,分析讲解了应该怎么去面对生活、面对压力、面对特殊的群体焦虑情绪,帮助他们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健康心态,善待自己、善待他人,直面错误,积极融入社会。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帮助矫正对象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重塑自信、提高社会自理能力,帮助其消除顾虑和不良心理,对于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下一步,汉滨区司法局将继续探索研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好经验、好方法,坚持集中辅导和个别治疗相结合,从心理矫治中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的监管和教育方式,为社会治理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