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司法局麻柳司法所利用“三力联调”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工伤理赔纠纷,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伤者获赔5万余元。
今年5月28日,王某某在紫阳县麻柳镇一建筑工地务工,作业中右足第3跖骨骨折、右足软组织损伤。受伤后,王某某到紫阳县人民医院治疗,于6月12日出院。出院后,王某某在家继续养伤,并与工程项目负责人陈某某协商赔偿费用,双方就赔偿金额相差较大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到麻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指派调解员对案件细节进行了核实,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妥善快速化解纠纷,调委会启动矛盾纠纷“三力联调”机制,由司法所长主持,镇村干部参加,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坦诚沟通和释法说理,当事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支付王某某各种赔偿共计5.7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就此化解。事后,调解员进行电话回访,双方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本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和矛盾纠纷“三力联调”的制度优势,有效消除了潜在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