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上竹镇将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作为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逐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为主体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育培优工程。
重视选拔标准,在“选”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五老人员等方面力量,按照县司法局年初确定各村“法律明白人”目标设定,经村民自荐或村“两委”推荐、公示、上报—司法所初审—镇党委复核—县司法行政部门任前培训考核,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程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重视法律素养,在“育”上下功夫。邀请苏陕协作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援派律师、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镇村法律顾问到镇开展专题授课,日常依托司法所、镇业务骨干开展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政策、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及时交流工作生活中碰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同步推送法律知识,有效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重视考核管理,在“评”上下功夫。注重乡村“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加强与村“两委”的衔接,及时掌握和了解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实行乡村“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法律明白人”给予经济或政策上的奖励,优先享受涉农贷款、技术帮扶、评优评先方面支持,在培养党员、村干部、后备干部方面优先考虑;对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群众基础差、违法违纪等人员实行动态清退机制,增强岗位意识,调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积极性。
重视典型培育,在“树”上下功夫。结合乡村“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情况、群众满意度、先进事迹进行考核评比,对评选的优秀乡村“法律明白人”大张旗鼓表彰、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大家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让更多懂法的人投身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之中,带动身边更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目前,上竹镇在册乡村“法律明白人”30人,实现各村均5人,开展培训80余场次,参与各类法治实践、矛盾纠纷调解70余场次,乡村“法律明白人”已成为农村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