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助力“三个年”活动,8月8日,紫阳县高桥司法所在高桥镇裴坝村开展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高桥司法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将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生产经营企业、工人、相关单位应该各自履行自身的职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本次活动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各种宣传物资共计280份。
下一步,高桥司法所将在各村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讲活动,确保宣传不留死角、取得实效,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