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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仙河司法所:矛盾纠纷添“暑热”,人民调解来“降温”

作者:何邦威 发布时间:2023-08-0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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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情况和事实不符,我们到司法所说理去!”“去就去,我还不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能光帮着你说话!”八月的旬阳市仙河镇艳阳高照,仙河司法所里也是“热闹非凡”。

争吵来源于黄泥沟村的老张和王坪村的老李,原来是七月初的一天,干废品回收生意的老李到黄泥沟村做买卖,收获颇丰,归途中满载的电动三轮车需要有人协助压车一小段路,热心帮忙的老张却在车辆拐弯时意外摔伤,造成了两处骨折。双方争执了一个月还没结果,最终决定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对摔伤的结果和需要赔偿的事实没有多大争议,可对事情的经过和后续的协商各执一词:老张认为摔伤是老李车辆操作不当导致,而老李则坚持认为是老张擅自下车引起的;老李认为自己事后对老张的伤情非常关心,且主动担责,而老张则反驳说协商时老李多次爽约,对他的伤情不管不顾。调解协商很快就变成了争吵对峙,双方甚至开始了相互攻击,仿佛炎热的天气让双方的“火气”也愈来愈旺。

面对即将失控的局面,司法所工作人员果断制止了双方的争吵,采取各个击破的“清凉”措施,压制住双方心头的火气,分开谈心谈话、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针对双方在事情经过方面的不同说法,本着“搁置争议、化繁为简”的原则,以明确双方在事故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为方向,不争具体细节上的输赢,将对错责任划分清楚。针对赔偿的数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和诉讼成本等方面出发,释法析理、分析利弊、明辨是非,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力求达成共识。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冷静下来,自愿达成协议,即老李现场赔偿四千元给老张,双方不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矛盾纠纷。双方握手言欢,怀着愉悦的心情离开了司法所,一场炎热天气下的矛盾纠纷得以冷静处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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