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平利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外溢。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三色”管理、“以案定补”三项机制落地落实,全面激发调解员活力。持续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调解队伍能力,确保矛盾及时就地就近化解,切实减少案件来源。
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全面推广平利“113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培育好“老好人调解”工作品牌,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持续打造“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确保全县重大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充分运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等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聚焦重点行业部门,健全完善行业调解组织。依法指导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进一步完善各类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向重点领域延伸。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调解专家库,指导各行业性调解组织依法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行业纠纷内部自行解决,切实降低和减少行政诉讼纠纷。
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助力诉源治理落地见效。充分整合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律师、公证等资源为矛盾化解提供法律服务。与人民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依法化解。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于行政处罚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
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来源。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机制,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严格落实案件审理“三级办案模式”和“分工负责、集体讨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指出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的不足之处,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衍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下一步,平利县司法局将认真贯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源头管控、以调为主、多元化解、标本兼治”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推动矛盾纠纷诉前解决,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平利、法治平利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