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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仲裁委员会首件仲裁案件开庭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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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安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自成立以来的首件仲裁案件。该案件系我市某租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安康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对相关法律做了释明,按照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

据悉,安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都是从法律、经济等各行业领域选聘的专家,对法律和相关行业规范的了解更加专业。安康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对仲裁员进行选择,然后由安康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一般在一个周之内就能做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与调解、诉讼方式相比,具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独立、公平、公正的特点,以及结案较快、程序较简单、气氛较宽松等优点。安康仲裁委员会本着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发挥在解决民商事争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诉源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开展“三个年”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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