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保障立法质量,现将《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修改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9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立法科
电 话:0915-8178908
传 真:0915-816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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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修改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