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我有一件烦心的事情想请你们帮个忙……”7月12日,家住旬阳市小河镇东山村的张某来到桐木司法所急切地说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忙招呼张某及其家属到办公室坐下并递上茶,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听他诉说。
经了解,张某受雇于柯某在西康高铁白杨坪隧道工程的建设工地,2023年4月1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右脚不慎被拱架砸中,造成右足背挫伤、右足踇指远节陈旧性损伤。柯某及时将张某送至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张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伙食费等。如今,双方就其他赔偿费用多次协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剧。
接到张某调解请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纠纷案件进行登记,并迅速联系该工地负责人柯某。双方一致同意由司法所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尽快恢复各自的生产生活。随后,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走访、询问,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具体诉求,确定时间,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中,工组人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一方面详细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条款,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理解互相的不易。经过细致普法、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张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由柯某承担(前期已承担到位),并由柯某一次性支付张某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共计一万八千元整,一起让双方当事人烦恼百余天的揪心事得到圆满化解。此时,愁眉不展的张某终于露出了笑容,一再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柯某也对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表示称赞。
这起案件的有效化解仅是桐木司法所践行省委“三个年”活动、市委“五个群众”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桐木司法所持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件实事、解好每一件难事,切实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