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男性,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询问道:“我的姐夫去年因为一场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去世前经历过一次交通事故。一审判决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共计78万元多,现在对方提出上诉,该怎么办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询问后了解到,2021年7月,咨询者的姐夫荣某驾驶摩托车与肇事者杨某驾驶的轻型板货车相撞,造成颈脊髓损伤、双肺挫伤等多处受伤并留有神经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荣某无责任。2022年7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荣某为四肢瘫,构成五级伤残。经旬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与保险公司赔付荣某各项损失合计78万元。杨某与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8月荣某因意外事故身亡,家庭逢此变故,无奈之下其家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援助申请后,决定对此案开通绿色通道,立即指派旬阳太极城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代理人,处理本纠纷。
本案于2023年5月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受援人(荣某妻子)与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同前往安康中院参与庭审。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二位上诉人认为荣某于2022年所做的伤残鉴定结论,系荣某生前单方委托,且在一审中,向一审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被驳回,二位上诉人认为程序严重违法,主张一审采纳的伤残鉴定无效。考虑到受援人的焦虑心情,工作人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丰富的经验耐心开导受援人,为其从法律角度详细讲解了矛盾争议焦点,表明对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使受援人对案件的进展和过程有全面的把握,放下心中的负担坦然面对案件进展。
2023年7月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当庭调解,肇事者杨某当庭支付赔偿金20余万元,剩余涉及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受援人及其家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不仅弥补了家庭的经济损失,也给家人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
群众诉求无小事,无偿服务解民忧。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维护好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深落细,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