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岚皋县司法局联合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企业驻地,为社区矫正对象释法说理,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岚皋县司法局局长许孝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苗蓉一行,对我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企业驻地进行了走访。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用工、市场前景、法律需求和困难等情况,听取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陕西省《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让其放下心中的顾虑,安心生产经营。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依法诚信经营,珍惜国家宽严相济的政策,自觉接受监管教育。
下一步,岚皋县司法局将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抓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矫正效果,坚持司法为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