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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相邻排水惹争端 “三力联调”平纷争

作者:罗涛 发布时间:2023-06-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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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由于连日降雨,导致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金老汉门前便道排水渠无法正常排水,担心雨水流进自家院坝,遂拿着锄头前去清理,并将水引到了陈老汉家林扒。陈老汉发现这个问题后,怕对自家林扒和水田有影响,随即进行阻止,并与金老汉拉扯争夺锄头,经村干部到场劝说处理,疏通便道排水涵洞后,双方各自回家。次日,金老汉右手出现肿胀,遂到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第二掌骨远端撕脱性骨折,在医院打好石膏固定,并输液消炎。金老汉在外地的儿子,听说金老汉受伤,误认为是陈老汉打伤其父亲,报警要求派出所处理,经派出所调查,确认陈老汉不构成违法,建议当事人的民事赔偿等事宜到新场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因两家积怨甚久,为防止事态扩大,促进邻里和睦,并能起到良好法治教育效果,6月11日,兴隆镇新场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人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双方当事是老邻居又是亲戚关系入手,稳定缓和双方情绪,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辩事明理,教育引导双方认识到各自过错。派出所民警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金老汉右手受伤的调查经过,明确不存在故意殴打他人情况,确认陈老汉不构成违法。双方当事人的土地和便道排水渠是相邻关系,金老汉家的便道所用土地又原是陈老汉家的,司法所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之条款对在场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大家在处理相邻关系之时要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特别是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不能干损人利己,伤害邻里感情的事。对金老汉及家属提出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要求,法庭人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确认在合理诉求范围之内,并从减少诉讼成本出发,促进诉前调解,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对此事,在场的村民代表也发表了各自看法和意见,大家都希望邻里之间有商有量,互相尊重,不能因小事而引发大错,更不能怀恨在心,无事生非。最终,在调解员和现场人员的说服劝导之下,金老汉同意不会再将水向陈老汉林扒排放,双方当事人自愿承担各自相应责任,已花医疗费金老汉自己承担,由陈老汉再赔付金老汉后续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615元。

本次调解,虽然是小矛盾小纠纷,但有司法力量、行政力量的释法明理和道德力量的正确评判,促使双方当面诉说,明白事理,消除隔阂,避免了一次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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