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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律师协会举办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交流培训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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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安康市律师协会在安康学院南校区举办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交流培训会,秦开波副会长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况汉平同志出席并讲话。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部分律师共140余人参加培训。

 

况汉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要切实提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决纠正司法行政系统处于专项斗争第二战场的认识偏差,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立足律师工作职责,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况汉平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担当自律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要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依法维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秦开波副会长代表市律师协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迅速将这次培训会的精神,传达到本所全体律师,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担当自律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要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项登记,认真落实涉黑案件接案审查及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统一受案、统一分配,掌握辩护代理进展情况,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不越界、不违规、不触碰底线。

业务培训分三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政策解读。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熊宗义律师,从扫黑除恶的背景入手,结合实务经验和具体案例,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既有法理解析,又有对现实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第二环节:实务讲解。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新律师围绕如何规范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结合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就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依法接受委托、依法做好辩护代理、依法维护执业权利、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做好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价值和定位。

第三环节:交流互动。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清羽等律师对现场提问进行了悉心解答。

参加培训的律师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形式很好,内容贴合实践,操作性强,将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提升律师业务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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