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 正文内容

扫黑除恶:白河司法“不缺位、有作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8 10:47
分享到:

扫黑除恶作为一场人民战争,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特殊历史使命,职能作用不可替代。去年以来,白河司法将扫黑除恶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两个维护”的检验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动专项斗争高压起步、高标开展、严实推进。  

组织推动标准高。县司法局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先后15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司法局及时成立组织机构,配强专职工作力量,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每月例会、定期研判、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督导检查等5项工作制度,将扫黑除恶纳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强力推进。

宣传发动多元化。推出了组织一批宣传活动、办好一个微信平台、公布一个举报信箱、发送一批手机短信、制作一批专题展板、办好一个工作简报、悬挂一批横幅标语等“七个一”举措,多元化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去年以来,组织参与宣传活动50余场次,“法治白河”发布信息200余条,编发短信85000条次,悬挂横幅578条次、宣传栏150余处次。

摸排线索全覆盖。组织全县13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00余名调解员,在基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黑恶犯罪线索。组织11个司法所对近3年全县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200余名安置帮教人员开展线索排查、落实教育管控措施。截至目前,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条,评估涉黑案件2件,引导律师参与刑事辩护7件。

矛盾调处效果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动员组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走访、排查和调处工作,从中发现黑恶犯罪案件线索,维护社会稳定。去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排查纠纷557次,预防纠纷237,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受到广大群众的纷纷好评。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