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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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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为扩大线索来源,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行业出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要提供犯罪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司法行政机关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15-8168959

2、来信举报: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公律科,邮编725000;或投信至安康市司法局“涉黑涉恶”举报箱 。

3、网上举报:举报邮箱:aksfshce@163.com.

4、来访举报: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公律科。联系人:张树浩。

四、奖励办法

对于举报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协助破获涉黑涉恶案件、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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