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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推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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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推进秦岭生态环境整治。近日,安康市司法局迅速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项举措,在全市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是《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安康人民广播电台《与法同行》普法栏目,通过访谈的形式由律师现场对《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在普法宣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普法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普法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村、社区、企业等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进村入户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及时为受到环境污染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3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60余场次,举办专题讲座50余场次,制作宣传标语35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发送普法短信30余万人次,微信和微博推送5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公民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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