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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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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市双创办的通报表彰。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和管理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增加了经费保障,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园林式单位有效开展。

二、深入宣传,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的重要意思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使创建工作成为全校干部职工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先后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创建园林单位标语100余条。

三、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制订了《绿化管理和养护制度》、坚持由分管领导协调抓,局办公室具体抓,把管理任务具体落实到科室,形成了管理的长效机制,将绿化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同时,与花卉公司签订绿化盆景租用协议,由花卉公司负责绿化管理养护工作,使该项工作进一步实现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发挥了绿化资金投入的效益。

四、合理规划,布局合理自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对位置栽植不合理的树木进行了移栽,确保了机关大院树木位置合理,既美化环境,又不影响生产生活。特别是今年以来,对摆放不合理,盆景数量过于密集的区域进行了调整,确保整体美观、协调,干部职工工作营造了一个绿色、洁净、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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