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正文内容

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2 13:03
分享到: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落实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

办公室负责人:李维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

联系方式:816896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