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管理;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办理公证员任命的审批转报事项;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李怀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
联系方式:816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