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0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01 02:43 |
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各科室、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经常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防火管理。下班前、加班后要关闭办公室电器设备,如照明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切断电器电源,仔细检查并消除烟头等火灾隐患;不在办公室内使用非办公用电器,不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源;不在办公室等场所对电动车充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正常使用。正确使用天然气、煤气,不随意乱扔烟头,不在非吸烟区吸烟。
三、加强防盗、防泄密管理。下班前、加班后关锁好办公室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资料注意妥善保管;财务室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超额现金要妥善保管。
四、加强来人来访管理。来人来访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进入大院内的车辆按交通标识规范、有序停放。对来机关大院上访的群众,涉及到的相关科室、单位,要主动做好接待接访工作,避免影响机关办公秩序。
五、规范机关前后大门管理。工作日期间,上午7点20时开启前后大门,下午6:40锁闭前后大门。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锁闭前后大门。机关大楼内各单位值班人员或本大楼内部人员因事需要开门,由门卫开门并及时锁门。严禁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前后大门长时间敞开。
六、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周五安全检查日制度,每周五由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机关大楼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机房、厨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适时进行通报。
安康市司法局
2016年8月11日